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申報的項目
1、“科技小巨人培育”企業
(1)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(含1000萬元)、1億元以下;
(2)企業具有較好的成長性,前兩個年度銷售收入或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20%(含)以上;
(3)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%,或企業上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25%(含)以上;
(4)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,主營業務突出,產品或服務特色鮮明,近三年至少擁有1項與主要產品(服務)相關的知識產權;
(5)企業管理制度健全,建立研發經費投入預算管理制度,設置研發費用輔助核算帳目,技術、經營管理團隊穩定;
(6)企業信用狀況良好,三年內無不良征信記錄和違法記錄。